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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執業證被登出應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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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執業證被登出應該如何辦
護士執業證被登出應該如何辦
申請再次註冊的個人,須向註冊主管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1.護士再次註冊申請表(原件);
2.護士執業證書(副本原件);
3.本地區二級以上醫院健康體檢證明(體檢單位蓋章);
4繼續教育學分證明(與原件符合,單位蓋章);
5.中止註冊五年以上,或按照《辦法》規定不予註冊的情形消失,重新申請註冊者,還應提交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接受3個月培訓,並經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