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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行政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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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行政起訴狀
工傷保險待遇行政起訴狀包括幾部分

行政訴訟起訴狀包括4部分,


格式如下。


行政訴訟起訴狀的格式: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範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內容,正文內容包括三項: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正文的第一項內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根據行政案件的特點,原告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銷處罰決定;變更處罰決定;提出賠償損失等。


訴訟請求要表述明確、具體。原告可以針對被告具體行政行為的性質以及自己的權益受損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請求。


2)事實與理由。這部分要寫清楚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事實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起訴狀必須寫明被告侵犯起訴人合法權益的事實經過、原因及造成的結果,指出行政爭議的焦點。如果是經過行政複議後不服提出起訴的,還要寫清楚複議行政機關作出複議決定過程和結果。


理由是在敘述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分析,論證訴訟請求合理合法。其理由應根據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側重,但引用法律、法規條文必須準確,理由務必充分。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部分內容要求原告就訴訟請求、列舉的事實、闡述的理由所舉之證據,應當詳細、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核對查實。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