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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落戶違約金

法律 閱讀(2.76W)
單位落戶違約金
可以約定用人單位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只是“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並沒有限制用人單位違約應承擔的違約金,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應承擔的違約金。不過從就業的形勢和長期以來形成的用人單位的主導地位而言,很難說約定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上述說的就是勞動者需要承擔違約金的兩種情況,可以看到,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況比較少。勞動法中也規定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相關情況,比如在勞動者患病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如果大家想要了解這方面的內容,可以在網站上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