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夫妻一方侵權所產生的債務該如何認定其性質

法律 閱讀(7.54K)
夫妻一方侵權所產生的債務該如何認定其性質
夫妻一方侵權所產生的債務該如何認定其性質
判斷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關鍵在於審查家庭是否分享了利益。
如果家庭通過債務人的活動從中受益,例如在從事家庭運營等活動中發生侵權行為,按照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債務人的活動並非為了家庭利益且家庭也未從中受益的,應認定為債務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一方因違法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債務,應認定為債務人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