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跟我的男友結婚了,諮詢下外地來廈門辦理結婚證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
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
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二、結婚登記應攜帶的證件證明 1、雙方居民身份證 2、雙方戶口證明(戶口本或集體戶口的戶籍證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可當場拍攝)。 4、再婚人需提交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
調解書,或法院離婚
判決書)。 以上是關於外地來廈門辦理結婚證的要點,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