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商標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

法律 閱讀(5.97K)
商標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
商標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
商標權和專利權都可以進行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