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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產贈與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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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產贈與需要什麼手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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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影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檔案;以上就是贈與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疑惑,請繼續重新詢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