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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沒有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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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沒有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打官司沒請律師是不是,就沒有,辯護律師的

打官司一般情況需要你自己委託律師。安徽程韋偉律師解答: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1、盲、聾、啞人;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託辯護人;5、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6、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7、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8、有必要指派律師提供辯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