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遺囑撫養費和撫卹金的區別

法律 閱讀(3.35W)
遺囑撫養費和撫卹金的區別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有遺囑的撫卹金怎麼分配

有遺囑的撫卹金應該按照遺囑分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根據這一法律規定,我國財產繼承發生的根據有三種方式:一是法定繼承;二是遺囑繼承或者遺贈;三遺贈扶養協議。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適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繼承開始後如果立有遺囑的,應先按照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我國的撫卹金分為兩種,一種是傷殘撫卹金,是國家或有關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給傷殘者本人的,此時該撫卹金由傷殘者本人所有和支配,屬於傷殘者本人的生前合法財產;另一種為死亡撫卹金,是國家或有關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的,是對死者家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安慰,應當屬於死者家屬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