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資產重組公司債券怎麼做

法律 閱讀(1.17W)
資產重組公司債券怎麼做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債券資產重組

我國上市公司債券資產重組基本流程:

這裡資產重組特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

資產重組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

首先是收購股權,分協議轉讓和場內收購;

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

本文將對我國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式作簡單的介紹,實踐中應根據個案靈活處理。

第一部分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式

第二部分 資產重組流程圖

第三部分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式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第二階段 資產置換以及企業重建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目標選擇

明確併購的意圖與條件,草擬併購戰略

尋找、選擇、考察目標公司

評估與判斷

全面評估分析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制定重組計劃及工作時間

設計股權轉讓方式,選擇併購手段和工具

評估目標公司價值,確定購併價格

設計付款方式,尋求最佳的現金流和財務管理方案

溝通:與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接洽,溝通重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談判與簽約:制定談判策略,安排與目標公司相關股東談判,使重組方獲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資金安排:為後續的重組設計融資方案,必要時協助安排融資渠道。

申報與審批:起草相應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檔案,辦理報批和資訊披露事宜。

第二階段 資產置換及企業重建

宣傳與公關:

對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 部門以及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開展公關活動,力圖使資產重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傳與公共關係方案,在大眾媒體和專業媒體上為重組方及其資本運作進行宣傳。

市場維護:設計方案,維護目標公司二級市場。

現金流戰略:制定收購、注資階段整體現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現金實現儘可能多的戰略目標為重組後的配股、增發等融資作準備。

董事會重組

改組目標公司董事會,取得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制定反併購方案,鞏固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注資與投資

向目標公司注入優質資產,實現資產變現。

向公司戰略發展領域投資,實現公司的戰略擴張。

ESOP(員工持股計劃)

在現行法律環境下,為公司員工制定持股計劃。

資產重組流程圖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重組目標的選擇

資產重組的前期準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申報與審批

企業重建

公共關係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

產業發展的戰略需求

二級市場套利

提高公司形象

資產上市套現

收購股權增值轉讓

目標公司的選擇

合適殼資源的一般條件:

符合重組戰略

合適的產業切入點

資產規模和股本規模

符合重組方的現金流

資源能被迅速整合

目標殼資源的評價指標:

目標不同的兩種重組方式:

戰略式重組關注

行業背景

公司運營狀況

重組難度

地域背景

財務式重組關注

股權設定

公司再出讓

融資能力

現金流

公司重組陷阱:

報表陷阱:大量應收帳款、無力收回的對外投資、連帶責任的擔保、帳外虧損。

債務現金:額外的債務負擔使重組方不能實現現金迴流,陷入債務現金。

重建陷阱:無法改組董事會、無法重組上市公司、受當地排斥。

資產重組的前期準備

1. 設定合適的收購主體

沒有外資背景:由於目前政策限制,人民幣普通股不允許外資投資,所以設計收購主體時,必須使它沒有外資背景。

50%的投資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淨資產的50%,因此,重組方應該因目標而異選擇收購主體。

2. 買方形象策劃

推介廣為人知、實力雄厚的股東

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聯合收購方

展示優勢資源、突出賣點

能表現實力、信任感的文字材料

比如政府、行業給公司的榮譽,媒體的正面報道、漂亮的財務報表、可信的資信評估證明。

詳盡的收購、重組計劃

印製精美的公司簡介材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1. 資產重組的基本原則

合理的利益安排

積極的與各方溝通

處理好與關聯方的關係

2. 股權收購價格確定

兩大基本方式:

以淨資產為基礎,上下浮動

以市場供求關係決定

重組方尤其應該關注現金流出總額,而不是價格本身。價格只是交易的一部分,應該與交易的其他條件結合。

3. 資產重組的典型方式

方正科技模式(二級市場收購)

青鳥天橋模式(先收購,再授讓股權)

新太科技模式(反向收購)

託普科技模式(先注資,後收購)

創智科技模式(合資新公司,間接控股)

科利華模式(帳面對衝)

申報與審批

1. 重組中的各種組織

管理部門

財政部和地方各級國資局

中國證監會及地方證管辦

滬、深交易所

中介機構

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或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

併購顧問

2. 國有股權收購申報檔案

①轉讓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②政府或有關部門同意轉讓的意見

③雙方草簽的轉讓協議

④公司近期的財務報告

⑤資產評估資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關部門對公司產業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3. 向證券監管部門申報

將國有股權轉讓獲財政部批准後簽署的正式合同或法人股轉讓簽定的合同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向深、滬證交所申報分兩種情況:

若轉讓不超過總股本30%,僅需向相應證交所報告並申請豁免連續披露義務及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若轉讓超過總股本30%,則應先後向中國證監會和相應證交所申請豁免全面收購以及連續披露義務並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4. 上市公司收購申報程式

公告:當獲得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後,應在指定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過戶:法律意義上講,股權過戶是收購行為完成的標誌。公告發布後,雙方應該去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過戶登記。

企業重建

1. 管理整合

改組董事會及管理層

文化融合

制度整合

人力資源問題

部門機構調整

2.戰略協同

調整公司經營戰略

收購方結合重組調整經營戰略

①確立上市公司作為重組方發展的地位;

②優良資產注入上市公司,轉移不良資產;

③合理處理上市公司的業務與資產。

確立上市公司經營戰略

①注重公司專業形象,提高淨資產收益率;

②注意避免同業競爭。

重構公司核心優勢

選擇和突出產品的競爭優勢,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開支,或加強技術開發、市場行銷。

組織現金流

對原有資產保留經營或出售,投資建設新利潤增長點,包括配股、增發、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質押貸款、抵押貸款等。

週期一般是18~23個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