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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時寫錯了名字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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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時寫錯了名字怎麼辦
打借條時寫錯了名字怎麼辦
打借條時寫錯了名字的,可以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借條,也可以對原有的借條進行修改,然後就修改的地方按上當事人的手印或者蓋章。
如果有一方當事人不同意修改借條也不同意重新簽訂借條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決,此時寫錯名字的一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是債務關係的當事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