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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照扣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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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照扣分規則

說到駕駛證,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陌生,這其實就是我們說的駕照。在我國,如果想要合法的開車上路,那麼就要雙證齊全,其中一個就是駕駛證。獲得駕駛證需要參加車輛管理部門的考試,而一般只有年滿18週歲之後,才會允許參加這樣的考試,之後也才有可能申請拿到駕駛證,具備開車上路的資格。而在獲得了駕駛證之後,如果出現相關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下,那也是會弔銷駕駛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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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交通違章,駕駛證是怎麼扣分的?扣分規則如下


1、根據駕駛證使用規定,對於不同程度的交通違章行為,駕駛證扣分有12分、6分、3分、2分、1分這幾種扣分情形。

2、如果機動車駕駛證人有以下情況的,則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同時駕駛證被暫扣1-3個月,處理違章罰款不超過2000元;駕駛人員拿自己所持有的機動車給無證駕駛人員駕駛的,則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駕駛人員駕駛無牌、無證、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則駕駛人駕駛證扣12分。

對於機動車駕駛人造成違章一般是怎樣處理的?交通管理部門對於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交通違章行為,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理交通違章的方法如下:

1、對於處罰當事人違章罰款的,則需要當事人在處罰之日起15天內到指定繳納違章罰款機構辦理業務,對於逾期未辦理違章罰款繳納的,則在超過15天后按照每天3%的滯納金收取。

2、對於非機動車駕駛證人員、行人或者乘車人處罰20元以下的罰款的,交警可以當成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並收取罰款費用,同時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同時交警在收取罰款後當日24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

3、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