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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責任賠償營運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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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責任賠償營運損失嗎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如何賠償損失
在交通事故中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如果對方是機動車且沒有保險的(主要是交強險),則原交強險賠償限額內應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部分,由對方負責進行賠償;如果損失額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則超出部分再由雙方按事故責任進行分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