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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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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單位中止


具備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單位同勞動者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停產息工、放長假、廠內待崗等,都是用人單位由於經營不善,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中止


勞動者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是仍然有繼續履行的條件,造成勞動合同中止。例如,勞動者應徵服兵役、涉嫌違法犯罪被暫時拘押、失蹤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等,都是勞動者無法履行勞動義務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中止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協議借用、停薪留職等,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停業或者經營情況不好,職工服兵役的,可以提出合同中止,以後有條件的話再繼續執行。這樣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依然存在。而勞動合同解除,不管是職工提出還是單位方面,辦好手續後,勞動關係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