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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權的時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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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權的時效限制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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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合同解除權有期限限制嗎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綜上,在我國,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

事實上,雙方協商的方式並不是解除權的喪失,恰恰相反,正是由於解除權的存在併發揮作用,才使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由此可見,擁有合同解除權是很重要的,因此,建議您在準備交易時,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爭取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