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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把房子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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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把房子給孩子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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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把房子給孩子可以後悔嗎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按此規定,如果房產沒有過戶給孩子,那麼夫妻雙方或一方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產歸孩子的約定。值得一提的是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轉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銷。那麼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孩子所有,這種約定是否屬於道德義務?離婚協議書經過民政部門的見證是否也算經過“公證”?這些問題我們認為都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和探討,但是就目前司法實踐來看,法院還是多認定這種行為不屬於夫妻履行道德義務和“公證”。因此,在房產沒有過戶給孩子前,夫妻雙方或者任何一方可以撤銷房產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