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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後是否需給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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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後是否需給份勞動合同
員工離職後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員工辭職後,勞動關係解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對雙方已無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