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反悔應該怎麼處理
一、雙方還沒有簽訂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家剛剛交付了定金,但還未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此情況下法律關係較為清晰,相當於預購房合同,合同標的為標的房屋的購買權。賣方若不願賣房,買方可向其主張雙倍返還定金或主張違約金賠償。
二、簽訂了定金協議和買賣合同後,賣家反悔。
買家可以這樣維權:
1、上訴法院,要求判決強制過戶。
當買方同時滿足以下5個條件時,可主張強制過戶:
(1)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2)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3)購房人具有足夠購房款;
(4)賣房人構成根本違約,即賣房人明確表示不賣的證據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證據材料;
(5)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扣押等;
實務中,法院是否會判決強制過戶,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