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交通事故中三期賠償

法律 閱讀(8.83K)
交通事故中三期賠償
交通事故三期評定標準
三期鑑定的含義: 交通事故三期鑑定是指誤工期限、營養期限、護理期限的鑑定。有了鑑定機構出具的“三期鑑定”結論,受害人就可以據此提出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損失賠償。因此三期鑑定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時所參照的賠償標準之一。當然若能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則無需做三期鑑定。在法律實務中如果侵害人對醫生的病假單提出異議的,法院通常會要求通過三期鑑定來確定最後的賠償標準。 三期鑑定的申請: 申請三期鑑定的,一般是在傷情比較穩定的情況下提出。受害人在申請傷殘鑑定時,應當同時提出“三期鑑定”的申請,即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營養期限的司法鑑定,這樣既可以節省時間也可以節省費用。三期必須同時鑑定,不得分開再進行。達不到傷殘等級,也可以有三期鑑定。沒有傷殘不等於不需要誤工、護理、營養的時間。 三期鑑定的費用: 三期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先墊付,最後由責任方出(按責任比例承擔)。 三期鑑定是根據病歷、出院小結等醫療資料做出的,所以在醫療期間一定注意收集保管好這些材料,同時受害人也應提醒醫生在這些醫療資料上如實填寫具體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