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先行拘留不予國家賠償

法律 閱讀(3.25W)
先行拘留不予國家賠償
先行拘留不予國家賠償的情形是什麼,規定是什麼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規定,錯誤刑事拘留賠償是指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即有權獲得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 國家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賠償法第三十條還規定,對於因錯誤刑事拘留,並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侵權機關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