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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次性交完的全部集資房 | 如果現在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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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次性交完的全部集資房,如果現在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已有一次性交完的全部集資房,如果現在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二套房界定準則:
一、借貸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屋,再借貸買房——算二套。
二、借貸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檢視不到房屋,但在銀行徵集系統裡能查到借貸記錄,再借貸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檢視到房屋,借貸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屋,再借貸買房——算首套。
五、當地暫不具有房屋登記系統的檢視要求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借貸記錄,一套已還完,另一套沒還完,此時再借貸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借貸記錄,全都已還完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借貸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借貸已還完,另一套是公積金借貸也已經還完,此時不顧申請公積金借貸還是商業借貸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二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借貸,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借貸,婚後二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有借貸,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借貸做法,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有名義借貸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二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借貸記錄,另一方婚前有借貸記錄但名下無房屋,婚後買房申請借貸視為三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