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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股東的錢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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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股東的錢怎麼處理
企業欠股東的錢怎麼處理
企業欠股東的錢的處理辦法是,股東可以與企業協商要求其償還。如果企業無力償還或拒絕償還的,股東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主持,達成調解協議,或者作出相應的判決。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因企業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企業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