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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交易的概念和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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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交易的概念和種類有哪些
公司法關聯交易認定概念和特徵是怎樣的?
根據規定公司法關聯交易認定的概念是指發生在關聯人之間的有關移轉資源或義務的事項安排行為。 國外公司法中,並沒有“關聯交易”這一法律概念,而是用“關聯公司交易”、“董事的牴觸利益交易”、“董事與公司間的相反利益交易”等概念來表述同樣的法律問題。我國公司立法中也未對公司關聯交易行為作出專門規定,只是在1997年5月22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及其指南以及《企業會計制度——關聯方關係以及交易的披露》使用“關聯方交易”一詞。1997年6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文規定上市公司1997年中期報告必須按《企業會計準則1號》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此後,國內開始普遍使用“關聯交易”這一概念,但對這一概念的確切法律內涵至今尚無明確的表述。從本質而言,關聯交易是一種商事法律行為,只不過其交易雙方的關係決定了它與一般的商事法律行為有所不同。在一般的商事法律行為中,交易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雙方遵循市場競爭原則,依據彼此真實的意思表示而為交易,基本上能達到雙方認可的公平的結果。而關聯交易中雙方當事人地位不平等,一方對另一方的經營決策能夠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影響,因而關聯交易具有其特殊的法律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