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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損醫療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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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損醫療鑑定費
交通事故人傷住院醫療費誰出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還沒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過公安交通管部門向機動車方墊付足夠的醫藥費。受害人應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認定書還未作出之前的這一段時間,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後,再通過公安交管部門來催要醫藥費相對來說會比較困難。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因為搶救交通事故中受傷的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的通知後,經核對應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傷後,支付醫療費用、搶救費用有困難的,可以通過交通部門來進行催要。


交通事故發生後,機動車駕駛人可能為了逃避責任逃逸、或者是其機動車並沒有按照規定繳納交強險的、又或者是受害人傷情嚴重搶救費用超過了交強險責任限額的,根據救助基金的相關規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