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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租賃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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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租賃的發票
個人房屋租賃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個人出租房屋代開發 票,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如果出租個人住房,則減按按照5%的徵收率1.5%計算應納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九)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個人房屋租賃發票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公路經營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6.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