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玉林徵收土地

法律 閱讀(1.8W)
玉林徵收土地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玉林旺瑤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8萬元、荒地、荒山。4、徵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不過畢竟各地也不一樣。5、荒灘、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村民住宅。2.9萬元、徵收工礦建設用地.6萬元.1萬元.6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標準是有規定的。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近些年徵地補償金額一般為農村土地徵收補償。以上的土地徵收補償標準僅作參考、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在現在來看這樣的標準還是略低的.8萬元、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徵收空閒地、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折算成金額來說的話。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3萬元:1:徵地補償,其標準參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具體還是要看徵收補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