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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罪辯護詞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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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罪辯護詞範本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盜竊罪辯護詞範文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xxx律師事務所接受xxx家屬的委託,指派我作為被告人xxx盜竊罪一案的辯護人。辯護人在庭審前查閱了本案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認真分析了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參加了今天的庭審活動,現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xx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表示異議,但認為被告人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請求法庭在對被告人王xx的行為量刑時予以考慮。
具體辯護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的主觀惡性較輕,其行為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確因家庭太過貧困,平時法律意識不強,貪圖一時小利,並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
二、被告人王xx在被捕時不反抗,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對其夥同他人一起入室盜竊xx商店和xx市xx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並自願認罪,這一態度是應當加以肯定的,被告人歸案後,對整個作案過程主動的做了詳細的供述,認罪態度好,坦白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案件的事實,配合辦案機關追繳贓款贓物,可以看出其有深切的悔罪心理,確有認罪服法和悔改的表現。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條(自首)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懇請法庭予以認真考慮此情節,對被告人應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三、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認罪態度良好,具有悔罪表現,說明被告人已經認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有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願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四、本案中被告王xx與他人一起盜取價值x萬多元的紅酒、xxxx元的首飾及膝上型電腦,全部未來得及銷贓就被公安機關抓捕和起獲全部贓物。被告王xx被關進xx看守所後,通過律師請求其親屬積極退贓,故請法庭在量刑時認真考慮。
五、本案被告人王xx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盜竊罪及盜竊財產價格沒有異議,其本人也同意適用《關於適用普通程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審理,該意見第九條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辯護人認為對被告人王xx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六、對於被告量刑,辯護人的意見為建議在3年1個月有期徒刑以下判處刑罰。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常見犯罪的量刑規定,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盜竊數額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兩個月刑期。
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結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且罪責性相適應的,可以直接確定為宣告刑。本案被告人王xx是起到的是輔助作用,具有應當減輕處罰情節,宣告刑可以確定為3年1個月。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犯罪行為固然為法律難容,理應懲罰,但被告人主觀惡性較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被告能積極悔改,具有多項法定或酌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因此辯護人建議合議庭按照我國刑罰制度中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對被告人王xx給予寬大處理,以達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被告人迷途知返,浪子回頭,重新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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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