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刑事拘留不通知家屬

法律 閱讀(2.64W)
刑事拘留不通知家屬
刑事拘留期滿通知家屬嗎
  1、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處罰種類。法律規定的時間節點主要是規制司法機關辦案的。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取保候審當然會通知擔保人,如果無罪釋放一般不會通知家屬,如果逮捕會通知家屬的。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