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二、合同形式: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等。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洩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檔案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七、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八、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