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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鑑定賠付的時間及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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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傷鑑定賠付的時間及程式
浙江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材料受理


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對申報的材料一般當即進行稽核受理登記,對報送材料不全或者情節不清的不予受理並告之補齊相應材料。其中,骨折內固定患者必須先拆除內固定;顱腦損傷患者有智商、記憶商減退症狀者需在六個月以後申報。


2、醫療鑑定


稽核後可參加勞動能力鑑定的人員,按面檢通知書的時間、地點統一參加醫療鑑定。鑑定醫療衛生專家對照國家《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根據報送的鑑定材料並結合面檢情況,提出初步診斷意見。


3、鑑定結論


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辦公室按照授權的範圍)召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及辦公室成員會議,根據鑑定醫療衛生專家與鑑定小組的診斷意見和原始病歷等材料,集體討論後作出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作出後,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和被鑑定者。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是在工傷認定之後的程式,經過鑑定,可以明確受傷工人的具體傷殘情況。目前,浙江工傷鑑定標準分為十級,鑑定專家主要從受傷器官缺損情況、受傷工人生活自理及藥物依賴程度等做出判斷。工傷等級不同,工人最終拿到的賠償款會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