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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6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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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6個原因
合同終止產生的原因
引起合同終止產生的原因有: 1、合同因當事人雙方全面履行而消滅; 2、合同因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件下達成協議,終止合同; 3、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提存而消滅; 5、合同因混同而消滅; 6、合同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終止; 7、合同由於抵銷而終止。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十條 合同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