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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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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特徵

關於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還是非常多的,在實踐中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決徵地拆遷糾紛還是協商確定補償標準,都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所以,瞭解最新政策法規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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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特徵有哪些呢?

公益目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只適用於公益事業或國家重點工程專案。對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明確只有下列建設用地才可以適用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1);(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專案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從上述規定來看,在制度設計上,我國已經將劃撥土地使用權定位在公益事業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上。
行政行為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無償性
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為產生,在交納徵用補償安置費後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和簽訂任何合同。只是需要進行登記以確定土地使用權的範圍並表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
無期限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以上是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特徵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後有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