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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隱疾隱瞞妻子 妻子提出離婚 法院最快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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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隱疾隱瞞妻子 妻子提出離婚 法院最快怎麼判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妻子懷孕後丈夫可以提出離婚



  (一)男方不得提離婚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

2、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

3、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當然這個限制不是絕對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確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體的“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以參看審判實踐,具體審判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二)軍人配偶提起離婚的情形

同時,現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於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