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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持丈夫的欠條起訴

法律 閱讀(8.71K)
妻子持丈夫的欠條起訴
丈夫寫給妻子的借條能起訴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三)》第16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