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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標準劃分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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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標準劃分是什麼
工傷傷殘鑑定標準劃分是什麼
1、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是分為十級,各個級別都有做非常詳細的分類說明:依據被鑑定人治療後遺留的組織器官損害及功能障礙,工作學習、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能力喪失的程度,參照醫療和護理依賴的狀況,將殘疾分為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