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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合同到期房東亂漲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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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合同到期房東亂漲房租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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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租房合同到期怎麼辦?一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有3種情形: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籤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所以租戶若想續租,應當提前簽好合同,否則就趁早尋找新房屋,免得到時無處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後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後,原房屋租賃合同因租賃期限屆滿而終止。如果沒有重新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果延長了租賃期限,租戶應當支付搬出前對該房屋的逾期使用費。

(三)續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合同期滿後,如果租戶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沒提出異議,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依據原合同內容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但是租賃期限改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