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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取保候審保證金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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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取保候審保證金能退嗎
外地人取保候審保證金能退嗎
可以。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其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地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回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2、第26條規定:保證金的收取、管理、沒收或者退還,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保證金,對違反規定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3、第二十七條規定: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擅自收取、沒收或退回保證金的,依照有關法律或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綜上所述保證金的收取是需要開具收據的,你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