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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人辦訴訟離婚證嗎

法律 閱讀(2.93W)
上海外地人辦訴訟離婚證嗎
上海訴訟離婚外地人可以發起麼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在上海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可在上海起訴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或未居住滿一年則需回到戶籍所在地辦理。


2、另由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或上海居住證來確認已在上海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以便法院受理本案。


3、離婚中需注意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財產的分割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