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經營轉讓合同稅

法律 閱讀(1.69W)
經營轉讓合同稅
個稅經營所得
“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的表述是:“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這是個人所得稅法中列舉的11項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中的一項。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5%至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