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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超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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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超載處罰
幼兒園校車超載4人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校車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客運機動車,校車存在超載的,公安機關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進行處罰。對於校車超員,一般是按照客車超員的規定進行處理的。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幼兒園校車超載4人處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