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確認遺囑效力應該怎麼樣起訴

法律 閱讀(6.78K)
確認遺囑效力應該怎麼樣起訴
確認遺囑效力應該怎麼樣起訴
需要到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的人民去立案。
一、在立案的時候,需要帶著您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相關的證據材料。
二、因為遺囑可以大致分為兩種: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對自書遺囑的效力有質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關證據材料:
1、遺囑不是由被繼承人親筆書寫;
2、被繼承人在立遺囑時不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繼承人受到了他人的脅迫、欺騙;
3、被繼承人存在另一份日期在爭議遺囑的日期之後的遺囑等。
對代書遺囑的效力有質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關證據材料:
1、在代書遺囑的見證人上存在瑕疵;
2、存在其他效力更高的遺囑等。
一個遺囑要產生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的人,為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這樣的人才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2、遺囑的內容必須反映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騙而訂立的違反遺囑人內心真實意思的遺囑,則是無效的。
3、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遺囑人在所訂立的遺囑中,不能把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某些不能繼承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共有人應得的財產等不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自己的財產指定他人繼承;遺囑應當給胎兒留下必要的繼承份額;不能取消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的內容違反了上述規定,則違反的部分無效。
4、遺囑必須具有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