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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爭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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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爭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怎麼爭孩子撫養權?
儘量收集證據證明己方更適合撫養子女即可。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