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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可以成立麼 | 法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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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可以成立麼,法律有哪些規定
無效合同可以成立麼,法律有哪些規定
無效合同可以成立,但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