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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保險登記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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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保險登記政策2023年
問一下,大病醫保保險登記政策2023年是怎樣的
2018年度參保居民的大病保險將執行以下政策: 一、起付標準 2018年起付標準為18000元。 二、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額 參保人個人負擔的、符合保障範圍的醫療費用,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符合統籌支付範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為80%、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支付比例為85%,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為80%。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40萬元。 (二)符合統籌支付範圍、個人按照起付標準和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及乙類藥品、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納入統籌支付範圍前個人按照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2016年起付標準18000元)以上的部分,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為65%;、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支付比例為70%;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為60%。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參保人的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為3000元,超出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支付比例為70%;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為60%。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20萬元。 以上就是大病醫保保險登記政策2018年的解答,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