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六個月

法律 閱讀(3.28W)
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六個月
行政處罰書暫扣駕證六個月的意思是什麼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時間內暫停其機動車駕駛資格的處罰方式。 相當於原《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的吊扣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實施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政強制措施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應給予當事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決定。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處罰決定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暫扣期滿後按規定程式發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