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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 可以不可以另起訴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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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不可以另起訴分財產
離婚後,可以不可以另起訴分財產
離婚後,可以另起訴分財產。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分割,在離婚後雙方可以重新就財產達成分割協議;如果沒有辦法達成協議的,應當再次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