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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自首有兩個成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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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自首有兩個成立條件是什麼
準自首有兩個成立條件是什麼
準自首的兩個成立條件為:主體是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如實供述了自己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和掌握的其他罪行。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