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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危險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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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危險駕駛行為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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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舉報危險駕駛行為

舉報危險駕駛可撥打122交通報警服務電話。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群眾只要用電話撥打“122”即可免費接通122臺電話。
122報警服務檯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排程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