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
刑法修正案(九)》在危險駕駛罪中新增加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員或者嚴重超速以及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違反危險
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等幾種行為,都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應予嚴厲懲處。特別是為了督促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保障通行安全,“刑九”將駕駛人的危險駕駛行為規定為犯罪的同時,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負有直接責任,也將承擔相應的
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