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流程

法律 閱讀(2.33W)
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流程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交警調查事故後多久出具事故責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城市道路沒有劃分出非機動車道,這樣非機動車駕駛人應該靠右行駛,如果逆向的話風險很大,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在這樣的事故中,非機動車一般承擔主要責任,駕駛人要對自己錯誤行為負責。當然,交警會結合事故實際情況出具責任認定書。